晴隆县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部署,及《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按照统一实施、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聚焦重点、集中突破、纠建并举的原则,对党中央高度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医药领域腐败进行深入调查,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院各科室
三、整治内容
围绕四类整治范围,重点聚焦3个方面15类突出问题的具体形式开展排查整治。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易发多发腐败。
一是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等招采时,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和排他性参数;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存在异常采购行为的医疗机构内,作为采购建议和决定人员的问题,尤其是医疗机构内参与药品、器械、耗材招采的临床科室、药剂科等兼具专家及行政职务的重点人员,在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本人或其亲属在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具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院长、科室主任或专家,在相关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院内重大经济活动等工作中违法插手、干预招标等不法行为。
三是无正当理由采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及“特别严重”企业的涉事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的产品。全部或部分自费特殊药品耗材等,在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中的行贿受贿问题。特别是已有低价产品在售,仍以各种名义审报备案(议价)采购高价非挂网产品的。
四是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个人或少数人私分,接受服务对象安排付费活动的问题。
五是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未进院、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选中选产品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特别是在种植牙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域。
(二)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
一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
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特别是在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耗材的串换问题。
二是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督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
三是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
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
四是虚计精神状况检测、血液透析、针灸、推拿等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
五是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行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
(三)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一是假借学术讲座、科研合作、临床试验、无偿捐赠等方式;收受生产经营企业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回扣的问题。
二是对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具体有决定权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重点人员,利用职位影响,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
三是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之
便开单提成等其他商业回扣问题。
四是利用医疗资源损公肥私或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等
牟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风问题。
五是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
推介基因检测、院外购药等各类第三方服务的不正之风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晴隆县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由院党委负责,院纪委牵头,成员科室包括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含基建办)、信息科、财务科、医疗装备管理科、纪检监察室、采购办、人事科、科教科、审计科及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负责贯彻落实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的决策部署;制定晴隆县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成员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分别具体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各科室各自按照任务分工,开展自查工作。
(三)各分管领导要对分管科室亲自部署、亲自分析研判、亲自督促落实,强化组织管理,保证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为期一年。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3年7月底前)。
在全院进行思想动员,各科室对照任务分工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对主动说明问题和主动投案人员给予宽大处理。
一是召开全院动员会,传达全省、全州、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向社会公开举报途径。在科室内开展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工作,将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志,为集中整治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建立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
容、整治措施和整治目标。
三是对照方案中的3个方面15类突出问题的具体形式,全
面梳理,建立负面清单和工作台账,统一政策尺度。
四是纳入集中整治的科室和工作人员,依据党规党纪、法
律法规、集中整治要求,做到整治范围全覆盖。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3年8月-2024年5月)。
各科室对任务分工涉及的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起底”存量,收集增量,突出重点,认真调查,严肃惩戒,区别处理,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开展重点督办。
一是畅通举报途径。院纪委于2023年8月1日前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保持畅通,举报信箱要规范设置和专人管理,保护个人隐私。拓宽举报渠道,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并由问题追查至人,深挖细查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聚焦重点问题。对照3个方面15类突出问题,分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精准整治。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专班统筹研究解决。
三是坚持纪法衔接。对核查查实的问题,立案建册、逐一销号,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由院纪委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对认错态度良好的医学专家,在符合纪律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宽大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2024年6月底前)。
各科室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总结工作经验,举一反三做好整治“后半篇文章”。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研判、台账梳理、部门会商、信息对比等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监管短板漏洞,总结有效经验、典型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督导评估。采取各科室自我评价、院级评估验收
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效果进行评价。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院纪委要对任务分工所涉领域内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及时督促整改,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是持续深化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召开全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对各科室集中整治工作及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反馈,推动问题持续整改。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深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认识医药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统筹推动,确保整治做深做实。各科室要压实科室主任、护士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实行“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大案件直接督办”。被纳入整治范围的科室要落实直接责任,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确保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要加强跟踪问效,彻底整改。
(三)实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整改。要对照集中整治工作列出的问题范围,制定工作清单,按照“定问题表现、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预期目标、定工作时限”的“五定”要求,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不缩水、不变通。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完善整治内容,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评估指标、整治标准、验收条件,强化督导指导。对认识不足、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醒督促;对隐报瞒报、纵容包庇、推卸责任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或者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讲求政策策略,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政策策略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处理。院纪委负责系统整理各相关部门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整治工作的适用法规政策解答。将集中整治过程中典型做法、有效经验和部门共识,以政策文件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巩固医药领域腐败整治长效机制。
(六)严守各项纪律,注重宣传引导。各科室要严守政治纪律,加强集中整治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能自行对外发布整治工作情况及清查处理结果。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正面引导,增进各界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保护好医务人员作为卫生健康事业主力军的积极性。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做好舆情管控,严防蓄意抹黑、恶意炒作。院纪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1.晴隆县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晴隆县人民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台账
附件1
晴隆县人民医院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为统筹推进全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医药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全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学刚(党委书记)
李 青(党委副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靳灵松(纪委书记)
副 组 长:刘孝龙(党委委员、副院长)
应兴红(副院长)
曾洪梅(党委委员、人事科主任)
成 员:严 旭(综合办负责人)
周远荣(医务科主任)
王春琴(护理部主任)
郑 派(医疗装备管理科主任)
郑 波(财务科主任)
胡洪广(纪检监察室主任)
秦 弘(总务科主任)
吴庭福(信息科主任)
龙贤能(采购办主任)
孙明芬(药剂科负责人)
田东南(审计科工作人员)
各科室主任(负责人)及护士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院纪委,由靳灵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胡洪广、严旭,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调度。
工作职责:专班负责贯彻落实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医院设信箱、电话和邮箱等方式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59-2266811,举报信箱:门诊部一楼大厅,举报邮箱:qlxrmy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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