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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晴隆县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1-13 访问量:169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7月19日至9月2日,十四届中共晴隆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4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晴隆县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3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在被巡察党组织的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及时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补课学习,分别在2022年11月14日院长办公会、11月24日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在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在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晴隆县医疗卫生“组团式”帮扶三年(2022—2025年)规划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做好落实。

(二)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争先创优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补课学习,分别在2022年11月14日院长办公会、11月24日的党委会学习《“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内容。二是结合实际围绕县医院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了《晴隆县人民医院“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晴隆县医疗卫生“组团式”帮扶三年(2022—2025年)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以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医院实际,补齐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改善硬件设施和医疗水平,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救治,提高县域就诊率。三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晴隆县人民医院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推动建设五个重点专科,包括骨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中医科、眼科等学科建设,提升我院诊疗能力,为县域内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2022年12月15日起将肿瘤科、介入病房调整到老住院部二楼(原肾内科病区),给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环境,提高患者就诊率,12月16日至2023年1月10日,肿瘤介入科共收治患者80人次。四是2022年7月未执行《方案(第九版)》中“每周两次核酸检测”要求的89人中,经与人事科等科室进一步核实,有14人不是我院工作人员;对我院未落实每周两次核酸检测的75名医务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二、针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理念树得不牢,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好国家各项医保政策和物价政策,加强出院病人医疗服务费用的复核工作,做好常态化医保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督查,开展医保物价政策培训;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进行清退。一是超限制用药。对患者舒永龙、田华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产生的费用159.04元退回到县纪委账户。二是无指征收费。对患者雷国春、应芳青、张丽的无指征收费共计632.28元,将其中医保报销417.82元回退到县纪委帐户,患者个人支付共214.46元分别退回患者雷国春(74.27元)、应芳青(74.27元)、张丽(65.92元)本人。三是虚增名目收费。对患者向睿凯、刘梦诚住院收取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费用共计168.3元,将其中医保报销121.18元退回到县纪委账户,患者个人支付共47.12元分别退回患者向睿凯(23.56元)、刘梦诚(23.56元)本人;收取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费用共计86444.3元,将医保报销共计69155.44元退回到县纪委账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共计3692.8元, 其中超标准收取的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查费3584.00元退回到县纪委账户;对患者刘情、卢光才收取气管切开护理费108.80元(其中医保报销87.04元退回到县纪委账户,患者个人支付共21.76元分别退回患者刘情10.88元、卢光才10.88元本人)。五是未退还应退的费用。未退还应退的费用共计12432.65元,4名透析患者医保基金已统筹支付的11984.65元退回到县纪委账户;对4名透析患者死亡后应退还患者已支付但未透析的费用共448.00元,分别退还罗国栋(26.00元)、杜玉学(40.00元)、王朝文(246.00元)、吴玉分(136.00元)的家属,于2022年11月18日已完成清退。六是增加群众负担。将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门诊费用共计14804.76退回到县纪委账户。七是加强培训。2022年12月13日下午由应兴红副院长主持,在门诊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医保物价政策培训,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医务部、护理部、质控办、信息科、医保科、病案室等人员参加,培训约50人。

(二)针对“医商关系不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28日,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提醒约谈处理的11名工作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分别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处罚6000元1人,处罚4000元3人,处罚3000元3人,处罚2000元1人,处罚1000元3人;2022年9月30重新修订印发《晴隆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晴医字〔2022〕120号),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九项准则”纳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执行。二是对违规报销的超标准接待就餐费280元、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60元进行清退,并存入医院贵阳银行账户。三是修订报账流程,新增审计科,加强日常审核;对审核把关不严的经办人、审核人进行提醒约谈。

(三)针对“执行规定不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边巡边改,2022年8月15日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医院职工车辆、停车场停车位和社会车辆进院停放等情况进行研究,会议要求停车场严格按照晴发改发〔2017〕226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于2022年10月25日对晴隆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系统进行调整,严格按照8元的收费标准执行,将多收取的停车费共计7980元上缴县纪委账户。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制定晴隆县人民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包括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车辆油料管理等措施,2022年11月起,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全部使用油卡加油,医院办理一张主油卡,主卡由非车辆使用的党政办进行管理,主卡不具备加油功能,负责向副油卡充值,一张副油卡绑定一辆公务车,同时明确由审计科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按照《晴隆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经济奖罚规定(试行)》和《晴隆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性或服务性纠纷经济处罚制度(试行)》,对3起医疗责任事故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进经济处罚,在2022年9月科室绩效中扣除。其中支明秀医疗纠纷案件医院赔偿金额为332755.25元,扣罚责任科室骨科26400.00元;李正富医疗纠纷案件医院赔偿金额为99509.00元,扣罚责任科室骨科17911.00元,并对涉及医务人员分别进行处罚。封永国医疗纠纷案件,医院赔偿金额为43000.00元,扣罚责任科室普外科10320.00元,并对涉及医务人员分别进行处罚。

(四)针对“重大院务不公开,保障群众和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组;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医院院务公开方案及实施细则,分别明确向社会、向患者、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公开的途径及方式,将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三重一大”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和薪酬体系和医德医风建设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在患者入院须知中告知患者费用清单查询途径,患者在护士站查询,通过晴隆县人员医院微信公众号住院费用查询功能进行查询,无智能手机的患者由值班护士帮助查询、打印。三是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管理,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患者及职工的监督。

三、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紧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节前廉洁教育大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中共晴隆县人民医院委员会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晴医党发202254号),明确院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2023年1月12日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汇报2022年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二是针对“干部失察失管”的问题。单位目前共有16名人员持有护照其中8名为退休干部,经与组织部对接,其持有护照不由单位管理;1名为县管干部,2015年8月已交组织部管理;7名在职职工的护照已经全部交人事科统一管理;举一反三,未在名单里持有护照的2名职工(周远荣、黄应彩)也主动将护照交人事科统一管理。三是针对“B超室负责人李永贵注册到济康医院多点执业”的问题,对李永贵2020年1月15日有效期满后仍继续开展诊疗活动获取提成的4560元,于2022年12月22日进行清退。

(二)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查找原因,第一党支部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委副书记、原院长刘海工作关系已调整到县卫健局,不再担任晴隆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组织关系于2022年5月27日转出),根据县卫健局工作安排,刘海在老年养护中心隔离点工作,因隔离点实行闭环管理未参加组织生活会。二深刻吸取2021年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开展批评、谈心谈话不到位的教训,要求各党支部严肃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规范、按流程开展组织工作;经核对,第一党支部有10人未开展批评,于2022年12月16日对未开展批评的8名党员进行提醒约谈(有2名党员现已不在医院工作,组织关系分别于2022年3月、4月转出);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杜绝出现类似问题,第三党支部于2023年1月11日对全体党员进行提醒约谈。

(三)针对“规矩意识不强,组织人事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错误,严格按照党委会通过的《晴隆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试行)》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产生了4名中层干部;二是重新科学、合理核定医院编制和内设机构,科学编制晴隆县人民医院内设机构、床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定方案”,2022年12月28日呈报县委编办审批;三是加强高层次引进人才的管理,制定了《高层次引进人才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等。2022年12月12日召开高层次引进人员述职会议,结合分管领导的评议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合理核定薪酬待遇,确保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四是为规范人才留用和培养,制定了《晴隆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内部实施方案》,并经2022年12月13日卫健局党组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入编的薪酬待遇。2022年12月27日院党委会议研究核定王鑫入编后的薪酬待遇,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四)针对“人才使用统筹不到位,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根据职业需求以下几个科室专业性要求较强,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该岗位工作,其中:从事院感科工作2名、医保工作1名、医务科工作4名,副院长1名(履行副院长职务的同时每周在门诊排班做专家门诊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后勤的12名护理专业人员,工会主席1名,已调整到门诊部工作,门诊收费室1名无证护士,不宜安排在临床科室开展护理工作,1名为党委委员、2名病案室、3名护理部、1名院感科、2名公共卫生科、科教科1名,由于科室岗位专业性较强,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该岗位工作。二是经人事科、医务科及相关科室核实,巡察期间我院实际有33名无证人员,部分人员在后勤工作,临床无证人员均未独立开展诊疗活动,按医师法的要求,医院使用无证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属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我院无证医师在科室都是属于见习医师,独立从事医师的工作,如有独立开展诊疗活动,上级主管部门定期督导检查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修订了规范全院人员依法执业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防范培训以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以及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2日,共组织培训4次,分别是11月4日“解读医保办发〔2021〕34号文件”、“医疗纠纷预防相关知识培训”;11月11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解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8版”;11月18日“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解读”、“门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要求、核酸采集点感染防控要求”;12月2日“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解读”、“DIP付费改革相关知识培训”。

(五)针对“党员培养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双培养”机制,注重把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和技术人员培养成为党员;同时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四个党支部均对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安排,制定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计划发展党员15名,其中第一党支部计划发展党员4名、第二党支部计划发展党员4名、第三党支部计划发展党员4名、第四党支部计划发展党员3名,具体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批复按照条件、标准流程发展党员。二是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全院74名党员均不同程度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累计少交1749.9元”的问题,各支部及时落实补缴工作,已于2023年1月6日将少交的1749.9元全部缴存到直属机关工委邮政账户。

 (六)针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过关’心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李世杰违规多报销伙食补助费100元已经清退;修订完善报账流程,增设审计科对医院经济事项和经费报账进行审核把关;2022年12月26日对经办人及审核把关不严的审核人进行提醒约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9—2266811;电子邮箱12135159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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