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不设起付标准,待遇享受期截至预产期当月。 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 1200 元,支付比例为 90%。超支付限额的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 600 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参保人确诊怀孕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 (一)线下申报: (二)线上申报: 2、贵州医保APP
未进行标识且未进行报销的,可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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