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更加精准精细开展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更好地满足社会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需求,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面向社会提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以下8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境外入境人员;
2.密切接触者;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检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二、采集标本时间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注:发热、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24小时均可采集)
三、采集标本地点
1.密切接触者、境外、国内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及发热患者:在医院大门入口“预检分诊”处完成登记、分诊后,由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指引到发热门诊处采集。
2.“愿检尽检”人员、新入院患者、陪护人员:门诊部一楼便民服务厅旁核酸采集室采集。
四、收费标准:95元/人次
五、检测要求
1.申请检测对象需持“健康绿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本)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主动配合提问筛查及信息登记;
2.您进入医院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采样前30min内禁饮食。
4.检测、领取报告过程中,请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避免交谈;
5.标本采集完成后,请您及时手消毒,迅速离开检测区,请勿逗留;
6.未取得检测结果前,请您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地。
六、报告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报告出具时间
1.申请对象于当日10:00前完成采样的,当天16:00后可出具检测报告;
2.申请对象于当日10:00后完成采样的,次日16:00后可出具检测报告;
3.发热、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24小时均可采样,原则上4—6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高度疑似患者随采随检,2小时左右出具检测报告。
(二)报告领取地点
1.住院患者在其就诊(住院)科室领取检测报告;
2.门诊患者及其他人员到核酸采集室或医技楼三楼检验科窗口领取检测报告。
咨询电话:0859-2254306
到院进行核酸检测时,请您务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相关工作流程,如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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