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作为医院党委、行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医院党建、党务和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1.在医院党委、行政班子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及医院的决定、决议。
2.统筹协调科室与科室之间、其他部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的沟通联系工作。
3.负责梳理、完善、修订医院行政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医院党委和医院工作规划、计划、报告、总结、决议。
4.负责医院党委及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转发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相关行政会议及其他全院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编发相关的会议纪要和决定、批复、通报等工作,完善整理会议资料的归档工作。
6.负责上级有关单位、同级有关单位和因公来院来宾(督导、检查、参观、交流等)的联系联络对接等工作,对属于部门(科室)接待的人员和工作及时做好转接联系。
7.统筹协调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交办、协调工作。
8.规范办文程序,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办、归档和综合档案室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9.统筹基层党建、医院宣传、医院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指导工会、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和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11.负责党务、院务公开相关工作。
12.统管印信工作。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医院党委及医院印章。
13.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医院公务用车维修维护保养程序,确保公车维修使用规范、节约、高效、安全。
14.完成上级和院党委、行政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1.在医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群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坚持工会四项职能和“两个维护”的有机结合;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医院的发展建设,增强医院、科室和职工的凝聚力。
2.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院内的重大决策。
3.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
4.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支持、鼓励职工学习、掌握科学技术文化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树立“爱院、爱岗、敬业”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行政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
6.督促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全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医疗补充保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7.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
8.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和教育工作。
9.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做好工会工作范围内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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